雋彥寫.寫雋彥

星期四, 6月 23, 2005

情信的浪漫

兩個人談戀愛,有時候,給對方一封情信,也是一種浪漫。

不是對著電腦鍵盤輸入字碼,亦不是拿著手提電話輸入筆劃,而是精心挑選妳愛侶喜歡的顏色的信紙,用可補充墨水的鋼筆,親手為你的愛侶寫下你心中一絲絲難以啟齒的情懷。

咬著筆頭,搔著髮絲。一腔幻彩般的深情卻又是從何說起?其實不需刻意營做浪漫的氣氛;上款一句:「親愛的某某:」,已教你另一半的心神甜蜜到九霄雲外。之後寫著:「這些日子一直有妳相伴,真是快樂不知時日過!」、「有妳在身旁的時候,時鐘總是走得快一點。」雖然是最老套的情話,但就是由自己親手所寫,能讓她從你潦草的字跡中,感受到你那波瀾壯闊的愛意、感受到你打從心底裡珍惜著二人一起消磨的時間。你甚至可以寫一兩個錯別字,讓她讀起這封信時,腦袋會響起一聲甜絲絲的「傻瓜!」。

你可以在這時,在信中給她寫一個童話故事:一隻井底之蛙如何遇上了他的白雪公主;如何因為公主一點一滴的愛,令到青蛙平凡乏味的一生,畫上了絢麗燦爛的色彩;到最後因為公主深情的一吻,令到青蛙變成了白馬王子;而自此之後,他們就一起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,長相斯守。

當然,你要暗示原來你就是那隻井底之蛙,她就是白雪公主,讓她一嚐做童話故事的主角的滋味,試問哪會有女孩子不喜歡做白雪公主呢?而最重要的,是要給她一個幻想:你將會是一個白馬王子,而你們的將來,將會像這個童話故事般,有一個完美的結局。

信的尾段你可以這樣寫:「這些日子和我一起,可能是委屈妳了,不過我一定會加倍努力,為我們的將來作好準備。」要令她感到,她的將來就是你的將來,她的幸福就是你的幸福。 雖然你心底裡未必這樣想,但你是一個聰明的香港小男人,知道偶爾說一個美麗的謊言不但無傷大雅,還可能為自己帶來令人期待的下文。

最後,別忘了簽上你的名字和寫上日期。不要小看這個簽名,它就像婚禮中,一對新人交換戒指後,新郎在新娘的唇上輕輕的一個吻;它證明了這封情信是由你親手所撰,而且對信裡的內容,作出了無言的承諾。

而那個簽名下的日期,亦會為你的愛侶記載著,在這一天,她曾經收過這樣一封令她心動的情信,曾經愛過你這樣一個令她心醉的男人。


5 Comments:

  • 其實收情信總比收短訊歡喜的,就是想看看你用了哪一款信紙,哪一種顏色的墨水筆,還有那些屬於你的字跡.究竟...你花了多些心機在這封信上呢?無論如何,只少在你寫這封信的時候,心裡面是想著我!

    By Anonymous 匿名, at 星期五, 6月 24, 2005 6:27:00 下午  

  • 情信,現在的人都忘記這玩意了,都用SMS,MMS,ICQ等等代替....
    由寫情信時的幾百字,進化成短信的幾只字,
    有些甚至在抄歌詞....
    科技進步了,改變了很多事物,淘汰了很多事物,人的距離反而變遠了....
    感動人的事物愈來愈少....
    愛情也愈來愈兒戲....
    在這萬變的時代,有否想過,人或愛情這回事,是否早已經變質了?

    By Anonymous 匿名, at 星期五, 7月 08, 2005 2:15:00 上午  

  • hey~ the entry was very good!! a view from a girls is what a boy wanted to know all the time, though i know sometimes is not a good thing to ask a girl tell what they feel, girls always want the other half to guess what they feel. (thats what i think, if not right correct me) your article is really a good time for me to read, thankyou very much.

    p.s. you hve the same other names as me. hehe~ my name is 張雋彥 ^^

    By Anonymous 匿名, at 星期日, 12月 18, 2005 1:35:00 上午  

  • Thanks!!
    It's my preasure to read your acticle!!! It really touch my heart, in deep......
    Unfortunately, I can't write like you, I really want to share my feeling w/ others, like you~~~
    It's really difficult to find a boy who is so romantic......

    By Anonymous 匿名, at 星期二, 12月 20, 2005 2:33:00 上午  

  • 记得最后一次写信给我的女朋友,我特地涂上口红,在信封的开口吻一下,然后写“吻了才可以打开哦”我想在她还没读之前已经甜在心里了吧!

    By Anonymous 匿名, at 星期五, 4月 11, 2008 11:18:00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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